VOCs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烴類(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等)、含氧有機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機物、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體物。
那VOCs是否要征稅呢?
日前,官方對于“VOCs是否征收排污費和環保稅?”的問題給出明確答復:對VOCs依法不再征收排污費,也不征收環境保護稅。
來信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海洋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停征排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8〕4號)中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減免及緩繳排污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3〕38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1號)、《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于批準收取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的復函》(財綜〔2003〕2號)等有關文件同時廢止。 按上述文件要求VOCs不再征收排污費,是否需要征收環保稅,如果需要征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附表中“大氣污染物當量值”規定的污染物僅有44項,是否可以認為VOCs征稅的范圍僅為表中的44項?

官方回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六條規定:“環境保護稅的稅目、稅額,依照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執行”,其所附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及《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中不包括VOCs。《環境保護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規定征收環境保護稅,不再征收排污費。”則對VOCs依法不再征收排污費,也不征收環境保護稅。
既然談到了這個與大氣相關的污染物質,
那么大家知道下列問題的答案嗎
大氣污染的稅額是多少?
大氣污染物污染當量值分別是多少?
往下看哦
???
大氣污染稅額
44項大氣污染物污染當量值
(污染當量值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污染排放量之間的污染危害和處理費用的相對關系。)